当前位置: 首页 > 营商环境专区 > 营商环境政策专栏 > 办理破产
索  引 号: 230601/2023-00007 主题分类:
标      题: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援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庆中法发[2023]18号)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3-11-27 成文日期: 2023-11-27
关  键 词: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援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庆中法发[2023]18号)

发布日期: 2023-12-25 16:14:02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破产管理人援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建立企业破产费用保障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因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而影响破产程序启动、推进的难题,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提高破产案件审判质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规定,结合我市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破产费用援助资金(以下简称援助资金),是由财政拨付办案经费和本院按比例从破产管理人所得报酬中提取的资金组成。用于支付本市两级法院审理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破产案件相关费用。

第三条  破产管理人援助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合法、必要原则。

  破产管理人所得报酬中提取援助资金的具体比例,由大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确定。

第五条  援助资金用于支付管理人履行职务产生的下列破产费用:

(一)管理、变价、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二)刻章费、公告费、档案管理费、邮寄费、交通费等工作费用;

(三)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费用、聘用其他工作人员的费用;

(四)破产管理人报酬;

(五)应当支付的其他破产费用。

第六条  破产案件具有以下情形的破产管理人可以向审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援助资金使用申请:债务人无财产或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且无利害关系人自愿承担的

第七条  符合破产费用援助条件的案件,每件破产清算案件援助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

没有财产线索,或者人员、财产、账册等下落不明的简单破产案件,援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

债务人存在财产线索分散、持有其他公司股权、财产调查或处置难度较大、衍生诉讼较多、债权人众多等情况的,援助额度可酌情提高。

第八条  确定破产管理人报酬援助金额,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案件复杂程度,包括债务人的财产、财务状况,处置难度等;

(二)破产管理人的实际工作量和工作效率;

(三)破产管理人的忠实、勤勉、专业程度;

(四)其他可能影响破产管理人报酬的情况。

第九条  破产管理人发生更换的,人民法院应分别确定更换前后的破产费用援助金额,总额不超过上述限额。

第十条  破产管理人认为破产案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破产费用援助资金使用情形的,应当在收到本院作出的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审理破产案件的审判组织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  破产管理人提出破产费用援助资金申请的,应当提交破产费用援助资金使用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及财产状况;

(二)破产费用组成及支付情况;

(三)申请援助资金的金额及理由,需支付多项破产费用的,应当逐项写明申请援助资金的费用名称及该项费用的申请金额;

(四)破产管理人基本信息及履职情况;

(五)破产管理人收款账户名称、开户行及账号;

(六)本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内容。

前款规定的第(二)、(三)项记载内容,应当一并提交经费开支相关的原始凭证、发票等证明材料。申请酌情增加破产管理人报酬的,还应当提交符合本细则第七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审判组织认为破产管理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责令破产管理人于7日内予以补正。破产管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补正的,可以提出延期补正申请并说明理由,由审判组织决定是否准许延期补正。破产管理人未按期提交补正材料的,视为撤回申请。

第十三条  审判组织应当自收到援助资金申请之日起15日内,提出初步审查意见,经破产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逐级审批

第十四条  破产管理人援助资金申请批准后,审判组织应及时通知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提供开具的报酬发票等,由审判组织有关经办人员提交到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手续。

第十  破产管理人应加强行业自律,恪守勤勉义务,不得虚构事实、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援助资金。

第十六条  破产管理人虚构事实、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援助资金的,本院除责令其返还已向其发放的援助资金外,根据企业破产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视情节对其予以训诫、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建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从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移除该破产管理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办法施行之日尚未审结或此后受理的破产案件,适用本办法。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援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庆中法发[2023]18号).pdf

责任编辑: 信息来源: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