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230600/2022-00018 | 主题分类: | |
|---|---|---|---|
| 标 题: |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纳入“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 文 号: | 庆市监[2022]304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07-11 | 成文日期: | 2022-07-11 |
| 关 键 词: | 多证合一 | ||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现将《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纳入“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为申请人做好业务指导和服务。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与市局相关对口科室沟通。
附件: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纳入“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1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