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资讯 > 通知公告

关于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商转公”带押直转业务办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1-19 14:20:00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商转公”需求,进一步释放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红利,节约职工购房成本,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质量,市公积金中心依托现有电子抵撤押系统,创新服务模式,扩大办理“商转公”带押直转商业银行合作范围,分别为邮储银行、工商银行等委托贷款银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上述商业银行存在未结清住房类商业贷款,且符合“商转公”贷款的条件下,无需自筹资金结清商业贷款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商转公”带押直转业务。

特此公告

 

 

 

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19日      


责任编辑: 信息来源:

分享: